
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5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9日晚间,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针对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发布通报称,由于涉嫌擅自改变行车路线、人为逃避监管和客货混装,造成单方交通事故,事发车辆5名车主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通报显示,2011年,5名嫌疑人共同出资购置事发车辆,运营邢台至沈阳的客运路线。而为获取更大利益,其“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脱线运营;人为操控GPS系统逃避监管;并从物流公司配货,造成客货混装。”7月1日下午1时,事故大巴从邢台出发后,“拉载乘客、配置货物”,致客车行至事发路段时,发生“单方交通事故”。
7月1日晚9点半左右,一辆车牌号为冀EA5566的中型客车,行驶至津蓟高速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时,因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,坠入高速桥下闫东渠内,造成车上26人死亡、4人受伤。
来源:人民网 作者:人民网 编辑:天津热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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